欢迎您访问贵州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串讲笔记 >

贵州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三章(三)

2018-11-15 16:49来源:贵州自考网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

(一)生产力和生产力系统

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从自然界获取物质资料的能力,生产力范畴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生产力的要素或成分。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形式结合起来,形成生产力的整体功能,就构成生产力系统。现代生产力系统包括四类要素

(1)独立的实体性因素。这是以物质实体形式相对独立存在的因素,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劳动者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劳动资料亦称劳动手段,它包括十分复杂的内容。生产工具是劳动资料的主要内容,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此外劳动资料还包括生产的运输设备、灌溉设备、仓储设备、包装设备、劳动对象的容器等。在现代化生产中,生产的动力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和信息传递系统,在劳动资料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劳动对象是劳动过程中被加工的东西。劳动对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如矿藏、原始森林、江河湖海里非人工养的鱼、空气等等;另一类是经过劳动加工的劳动对象,如做衣服用的布、织布用的棉纱、纺纱用的棉花、炼油厂用的原油、炼钢用的铁,等等。经过劳动加工的劳动对象叫原料。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合称生产资料。

(2)运筹性的综合因素,包括分工协作、经济管理、预测决策等。这类因素的作用,在于通过对生产力系统的其他因素的选择、调动、处置、匹配等手段,在数量和比例上做到合理结合,从而形成生产力的整体功能。

(3)渗透性因素,主要指自然科学。自然科学在应用于现实的生产过程之前,并不形成现实的生产力,只有把它应用于现实的生产过程之中,渗透到生产力的其他各类因素中去,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4)准备性因素,主要指教育。教育本质上属于上层建筑,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但教育可以通过培养人才,为生产力的继承和发展作准备,因此把它称为生产力系统中的准备性因素。

我们没有把技术单独列为生产力的要素。因为技术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生产的物质设备,即“硬件”,属于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二是人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即“软件”,属于劳动者。技术已经包含在生产力系统的三个独立的实体性因素之中,所以没有必要再单独列出来。

马克思主义十分重视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作用,认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邓小平总结了新的科技革命以来生产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经验,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观点,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这是一个反映时代精神的科学真理,它主要有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科学渗透于现代生产力系统的各类要素之中。当科学还没有应用于生产过程时,它只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当科学应用生产过程,引起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变革,以及劳动者技能的提高,管理者管理水平的提高,即渗透到生产力系统的其他各要素中去时,它便转化为直接的现实的生产力。

第二层含义:在现代化生产中,出现了“科学——技术一生产‘,的过程,使科学对物质生产具有了主导作用和超前作用。其表现是,科学不只是作为生产和技术的结果,跟在生产活动和技术活动的后面总结、概括实践经验,而是能够走在生产活动和技术活动的前面,为技术和生产的发展开辟新的途径,准备各种前提条件,引导技术和生产的发展。 .

第三层含义: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杠杆。首先。由科学技术因素造成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率越来越高。其次,自然科学从理论突破到新产品试制成功的周期日益缩短,即从提出自然科学理论到在生产过程中加以应用所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再次,科学技术在生产上的广泛应用,使生产力的发展明显地呈现出加速度的趋势。有人估计,当今物质生产力三年内的变化,相当于20世纪初30年内的变化,牛顿以前时代三百年内的变化,石器时代三千年内的变化。

(二)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体系

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经济关系。它包括三项内容:(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2)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包括交换);(3)产品的分配方式。这三项内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生产关系体系,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起着决定作用,它是整个生产关系的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劳动得以进行的前提。要进行生产劳动,必须具备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两项因素,而且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只有二者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才能进行生产劳动。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社会形式,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原始公有制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和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就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五种主要社会形式。

第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整个生产关系的性质。与历史上依次经历的五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相适应,有五种性质不同的生产关系。它们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包括原始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和共产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另一类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包括奴隶制的生产关系、封建制的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此外,还有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个体小生产的生产关系,它不能成为独立形态的生产关系,而是依附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

第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中,由于劳动者平等地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因而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没有人剥削人的现象。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中,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剥削者手里,广大被剥削的劳动者没有或者只有很少的生产资料,因而生产的指挥权和管理权掌握在少数剥削者及其代理人手中,广大劳动者无权参加管理,受到各种形式的剥削和压迫。

第四,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产品的分配方式。生产和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对产品的分配方式起决定作用。马克思指出:“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能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①这说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不同,产品的分配方式也就不同。

(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这三项内容构成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贡的规律。这是人类社会发展最基本、最普遍的规律。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物质生产过程的内部矛盾,其中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生产关系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作用、支配作用。这种决定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生产力的性质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一定的生产力要求一定的生产关系与它相适应,生产力的性质不同,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也就不同。一定的生产关系只能依据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建立起来,任何生产关系都是一定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例如,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低,人们使用极其简陋的石木工具,从事捕鱼、打猎、采集等生产活动。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获得生活资料,就必须采取集体劳动的形式。这就决定了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平均分配产品的原始公有制的生产关系。

第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改变。既然生产力的性质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那么,如果生产力发生了变化,生产关系的性质就必然会随之发生变化。历史上,生产关系的每一次变革,都是由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的。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和剩余产品,使私人占有生产资料成为可能,原来的生产资料集体占有制就被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所取代。但是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仍然很低,劳动者只能提供少量的剩余产品,只有采取最残酷的奴隶制剥削形式,才能从他人劳动中榨取剩余产品,所以就产生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以后,封建制生产关系代替奴隶制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代替封建制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代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都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引起的。

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改变,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④这就是说,一种生产关系的消灭,另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生,都是以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程度为基础的。一种生产关系,当它还能使生产力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时,是不会灭亡的。在没有具备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前,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是建立不起来的;即使在某种情况下建立起来了,也是不巩固的。只有生产力发展到相应的程度,才能巩固起来,其间要经历不少艰难和曲折。

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改变是一种客观过程,但却不是纯粹自发的过程,而是自发过程与人的自觉活动的统一。当新的生产关系在旧社会内部逐步孕育成熟,或新生产关系的物质存在条件基本具备的时候,人们就会或是通过革命、或是通过改革的方式,消灭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或确立新的生产关系。

2、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生产关系虽然是被生产力性质决定的,但它对生产力的发展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先进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第二,不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其促进与阻碍的程度。,又依适合与否的程度而定。

对于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先进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有正确理解。它并不是说,只要先进的生产关系一经建立,生产力就会自然而然地向前发展了;而只是说,先进的生产关系能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道路、扫清障碍、提供可能性,要使这种可能性成为现实,还需要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选择适当的经济体制,采取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发展生产的有效措施,否则生产力还是不能得到较快的发展。

对于不适合生产性质和发展要求的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也要辩证的理解,不能简单化。这里所说的“不适合”,只是基本不适合,并不是没有任何适合的部分或方面。而且只要一种社会制度没有被推翻,虽然反动统治阶级不可能通过这种社会制度本身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但它能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作某些局部的调整,使其在一定程度上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从而推动生产力有某种程度的发展。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这个辩证关系从连续的动态过程来看,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

3、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在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情况。在一种生产关系产生和确立起来后的一段时间内,它与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是基本适合的,促进生产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虽然这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也有矛盾,但却不会引起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而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来的生产关系逐渐变得陈旧,它与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变为基本不适合,从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时,就要求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而新的生产关系一旦产生和确立起来,就又出现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之间在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开始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新的矛盾运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性质与发展要求之间这种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是一个川流不息、万古常新的循环过程,每一次这样的循环,都把人类社会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个规律,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这一规律为理论依据的。

上一篇:贵州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三章(二)

下一篇:贵州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三章(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