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贵州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串讲笔记 >

贵州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二章(四)

2018-11-13 17:07来源:贵州自考网

第三节 真理与价值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

——毛泽东

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认识是不是正确,怎样证明认识的正确性?这就是真理和真理标准的问题。认识的目的就是要达到真理。人们为什么要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真理对人类有什么意义?这就是真理的价值问题。

一、真理及其属性

1、真理和谬误

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主体正确地反映了客体,一种是主体歪曲地反映了客体。正确地反映客体的认识就是真理,歪曲地反映客体的认识就是谬误。认识和对象相一致、相符合,这是真理最根本的规定性。这里讲的相一致、相符合不仅是指与事物的现象、外部联系的相一致、相符合,而且更主要的是指与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本质的相一致、相符合。仅仅同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现象相符合、相一致,不一定就是真理。因为外表的联系是不深刻的,现象中包含着假象。与不深刻的表面联系和假象一致的认识不能算是真理,只有既与事物的表面联系、事物的现象又与事物的内部联系、事物的本质相一致的认识才是真理。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常常听人说“亲眼所见”,以为亲眼所见就一定是真的,其实不然。眼睛可能是吸纳信息最多最快的一种感官,但它并不能直接获得对事物真理性的认识。所以,有哲学家说:“没有理性,眼睛是最坏的见证人。”谬误是与事物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认识,它不仅与事物的现象和表面联系不相一致和不相符合,而且也与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不相一致和不相符合。

真理和谬误是认识运动中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它们的对立表现在相互排斥、相互否定上。真理与谬误是相互排斥的,是真理就不能是谬误,是谬误就不能是真理,真理和谬误不能混淆。这在一定范围具有绝对意义。正因为如此,坚持真理才是崇高的,修正错误才成为必要。真理和谬误是相互否定的,否定了真理必然导致谬误,否定谬误才可能达到真理。

真理与谬误的统一表现为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真理与谬误互相依存,是说真理与谬误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没有真理就无所谓谬误;反之亦然,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真理和谬误是认识运动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在认识过程中不断地开展真理对谬误的斗争,以达到人们对真理越米越深刻的认识。人之一生不可能不犯错误,每一代人总是发现了许多真理;同时也必然会发生很多错误,留给后代人去纠正,这是认识运动的规律。恩格斯指出:“因为很可能我们还差不多处在人类历史的开端,而将来会纠正我们的错误的后代,大概比我们有可能经常以十分轻蔑的态度纠正其认识错误的前代要多得多。”①人不可能不犯错误,犯错误并不可怕,问题在于犯了错误能不能及时改正。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认为,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一个人就是在不断地改正错误的过程中变得聪明起来、成熟起来的。对个人来说是如此,对一个政党来说也是如此。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它没有犯过错误,而在于它能及时自己起来纠正自己的错误。犯了错误及时改正,做到知错必改,对个人有利,对人民有利。真理和谬误不仅相互依存,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是因为任何真理都是具体的。都有与之相符的特定的对象、时间和范围,一旦离开这个对象,超出特定的时间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列宁指出:“只要再多走一小步,看来像是朝同一方向走了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②例如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的观点,对于阶级社会来说它是真理;而对于阶级产生以前的社会或阶级消灭以后的社会来说,这个论断就不再是真理。谬误也可能转化为真理,这是指当人们把超出特定对象、时间和范围的认识进行纠正,使之重新与对象、时间和范围相符合,这时谬误就变成了真理。在认识和实践中,人们常常受到错误的启发,在纠正错误的过程中达到真理。

2、真理的属性

作为正确认识的真理具有多种属性,最重要的是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客观性有两个含义:其一,是指任何真理都包含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类的客观内容,就是说,真理的客观性就是承认认识的内容来自客观实际又符合客观实际。在主体之外有一个客观对象,真理就是指主体的认识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相一致。简言之,真理的客观性就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与此同时又必须明确:仅仅作为客体自身,既无所谓真亦无所谓假,也就是说,事物及其规律本身并不就是真理;真理属于认识范围,是一种与客体即认识对象相符合、相一致的认识。

其二,真理的客观性是指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实践,实践是一种感性的物质活动,实践的主体、客体、手段、结果都是客观实在,都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权威性,不论何人都必须尊重和服从真理,任何人违背了真理就一定会受到惩罚。

真理都是具体的、客观的;抽象的、主观的真理是根本不存在的。唯物主义哲学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承认客观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对象,认识的内容来自客观物质世界,这就必然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必然承认客观真理。唯心主义哲学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否认人的认识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把人的认识说成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主观自生的,这样就必然导致否认真理内容的客观性,否认客观真理。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如何正确理解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含义和二者的辩证关系?

真理是客观的,又是绝对的和相对的。承认真理的客观性,这是在真理问题上坚持了唯物论;承认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在真理问题上坚持了辩证法。任何真理都是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这就是真理观上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

真理具有绝对性,通常把真理的绝对性称作“绝对真理”。真理的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与客观世界相符合、相一致的认识,任何真理总是包含着不依赖主体和人类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不难看出,承认客观真理同承认真理的绝对性是一致的。第二,物质世界是无限发展的,它存在的根据就在它自身,如果想从物质世界之外去寻找其存在的根据,必然会陷入神秘主义。所以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存在是绝对的。而人的每一个真理性认识,都是向着这个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恩格斯指出:“对自然界的一切真实的认识,都是对永恒的东西、对无限的东西的认识,因而本质上是绝对的。”①如果我们把社会看作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那么我们对社会的真理性认识同样也是对永恒的、无限的东西的认识,因而在本质上也是绝对的。

真理是绝对的,同时又是相对的,具有相对性,通常把真理的相对性称作“相对真理”。真理的相对性有两个含义:第一,从广度上看,任何真理只能是对客观世界某一部分的某些方面的正确认识,这种真理性的认识在广度上是有限的,是受条件制约的,它需要进一步扩展。第二,从深度上看,任何真理都只是对客观世界某一部分一定程度、一定层次近似正确的反映,认识有待于深化。就是说,真理性的认识在深度上是有限的,是受一定条件制约的。承认真理有待于扩展和深化,也就是承认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具有如下关系:第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互依存。没有真理的绝对性,就无所谓真理的相对性,反之亦然。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第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互相包含、互相渗透。一方面,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第三,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人的认识是一个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过程,每一个真理性认识都是这个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真理的发展过程就是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客观世界的发展是无限的,人类的认识也是无限的,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永远不会完结。

绝对性和相对性是一切真理同时具有的两种属性,要正确地把握认识的真理性必须正确对待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之间的关系。在哲学上有两种对待二者关系的错误态度,即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相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不承认在相对真理中包含绝对真理的成分和颗粒,实际上就是否认客观真理的存在,从而最终导致否认人认识客观世界的可能性。与此相反,绝对主义则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把人的认识固定化,否认真理是一个过程,从而导致把人的认识僵化。只承认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或只承认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都是真理问题上的片面性,都是错误的。

把握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统一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是真理,它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它正确地反映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因而具有绝对性的一面。但是,它又没有穷尽一切事物及其规律,需要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因而又具有相对性的一面。正因为马克思主义真理具有绝对性,所以我们必须坚持它并以它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又因为它具有相对性,所以我们又必须在实践中丰富它、发展它。既坚持又发展,才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

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真理标准问题上的两种错误观点

真理是与客观世界相符合、相一致的认识,如何确证这种相符合、相一致?这就是检验真理的问题;用什么作为检验的准绳?这就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真理应当被检验,检验应当有一个标准,这些对于绝大多数哲学来说都是没有疑义的。但在什么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问题上,分歧却很大。所有的唯心主义哲学都是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前提出发,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否认物质世界是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存在,否认客观真理,在真理标准问题上,也就不承认真理标准的客观性。唯心主义哲学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观点复杂而多样,这里仅介绍两种常见的、影响较大的观点:第一种,提出用伟人、圣人之言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准,如在我国古代有人提出“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在我国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人提出以领袖的言论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准,认为凡是符合领袖言论的就是真理,不符合就是谬误;在西方,有人提出用《圣经》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准等。这些都是主观真理论者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表现。这种关于真理标准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第一,这种所谓的标准没有客观实在性,因为伟人、圣人之言是主观的东西;第二,伟人、圣人之言本身是否正确还需要通过实践进一步证明。如果伟人、圣人的言论本身就是不正确的,即使与之相符也不能说就是真理;第三,伟人、圣人之言即使是真理,也不能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第二种,实用主义哲学提出的“有用即真理”。美国哲学家詹姆斯说:凡是有利于我们的工作,并使我们得到效果的东西就是真理,这也是真理的唯一的标准。我国 的实用主义哲学家胡适就主张这种观点。他说:“‘真理原来是人造的,是为了人造的,是人造出来供人用的,是因为它们大有用处,所以才给’真理‘的美名的。”①这种关于真理标准的观点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第一,真理的检验是关于认识与认识对象是不是一致的问题,这与真理是不是具有效用是不同的两个问题;第二,真理是有用的,但人们的经验表明:在现实生活中,有用的未必就是真理;第三,在现实社会中,人都是具体的人,各人的地位、立场、经济状况等不I司,对于什么是有用也就会各有不同的理解,这样就会使得真理的标准变得极为不确定,也就失去了标准的意义。

2、实践标准的唯一性

为什么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观引进到认识论中来,提出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②提出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论的特点,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真理问题上的革命变革,它彻底推翻了主观真理论者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错误观点。第一,是不是真理就是要判明认识与认识对象是否相一致、相符合,主观真理论者无例外地都是从主观认识范围去解决这个问题;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提出实践标准,实践是人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能把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来确定认识与认识对象是否相一致、相符合,从而使认识得到检验。第二,唯有实践才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就是说,通过实践把思想、理论在现实中实现出来,人们通过把变成现实的东西同原来的观念、思想加以对照,从而判明这个思想、观念是否正确,使认识得到检验。“一般说来,成功了的就是正确的,失败了的就是错误的,特别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斗争是如此。在社会斗争中,代表先进阶级的势力,有时候有些失败,并不是因为思想不正确,而是因为在斗争力量的对比上,先进势力这一方,暂时还不如反动势力那一方,所以暂时失败了,但是以后总有一天会要成功的。”①

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不否认逻辑证明在认识和探索真理中的作用。逻辑证明是指用已有的真理性认识作为前提,通过合乎逻辑规则的推理,去证实(或证伪)另一种认识。在人们探求真理的过程中,逻辑证明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它为人们认识和证明真理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即使在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中,逻辑证明也是不可少的。不能把一种认识、一种科学假设、一个重大的理论(包括计划、方案)贸然直接付诸实践,在付诸实践之前,常常先要经过逻辑证明对之进行筛选,对被逻辑证明已经证伪的认识、假设和理论,就不要付诸实践,这样可以减少损失。但逻辑证明的这种作用并不表明它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更不能用逻辑证明取代实践标准。这是因为逻辑证明不具有最终性。首先,它所依赖的前提是否正确,逻辑证明自身不能保证,而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其次,被逻辑证明证实或证伪了的东西,最终还要靠实践的检验,实践才具有最后的权威。

3、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是坚持了检验标准的客观性,也就是在真理标准问题上坚持了唯物论。然而,这个标准既是确定的、绝对的,又是不确定的、相对的,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这就是在真理标准问题上坚持了辩证法。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确定性是指:第一,认识是否是真理,只有通过实践来检验,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第二,人的实践和人的认识都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实践能够对人类的一切认识作出检验,今天的实践未能证实或驳倒的认识,最终会被以后的实践所证实或驳倒。

实践标准的相对性、不确定性是指:第一,任何实践总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的实践,都是有局限性的,因而它不可能完全证实或驳倒现有的一切认识。第二,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具有反复性。许多认识的真理性往往不是经过实践的一次检验就能被证实或驳倒,而是要经过多次反复检验,才能被证实或驳倒。实践标准的相对性表明实践对真理的检验是一个过程,随着实践的扩展和深化,实践对认识的检验也不断地深化。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是不可分的,任何夸大一方面而否认另一方面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列宁指出:“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让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

、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人们在实践中进行认识,在追求真理的同时,也渗透着人对需要和对善与美的追求,即渗透着人的价值取向。研究认识是否与对象相一致、相符合,这是真理问题;研究这种相一致、相符合的认识有什么用,能满足人的什么样的需要,这就是价值问题。真理与价值也是认识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的一对矛盾。

1、真理与价值的对立和统一

如何正确认识真理和价值的关系?

真理与价值的对立是指真理和价值的不同。真理体现的是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是认识与对象相一致、相符合;而价值是指外物对人需要的满足,表示某物具有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的属性。由此不难看出,真理和价值是有区别的,不可混为一谈。

然而,真理与价值又是不可分的,又有统一的一面,表现在:第一,真理能够指导社会实践,人们通过在真理指导下的实践,成功地改造世界,以这种实践的成果来满足人的需要,这就是真理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属性。人们之所以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就在于它具有价值,在这个意义上,真理与其价值是不可分的。第二,真理与正确的价值观相一致,正确的价值观是在真理指导下形成的。在现实社会中,人的需要是非常复杂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要,追求满足需要的方式也会各异,于是便产生出这样或那样的价值观。尽管存在各种各样的价值观,但并不是所有的价值观都是正确的。我们主张与真理一致的价值观,即通过在真理指导下的实践活动去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从而使人的需要获得满足,这种满足对人的存在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那种与真理相悖的价值取向,即使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也是我们应该加以反对的。因为这种需要的满足对‘人的生存和发展不具有积极意义,甚至起消极或损坏的作用。例如:贪污受贿可以使人的物质需要获得某种满足,然而这种行为是违背真理、违背法律的,尽管它对贪污受贿者具有一定“价值”,而这种价值是我们所坚决摒弃的。真理与价值的统一,要求人们对价值的追求应建立在真理的基础之上,只有建立在真理基础上的价值观才是正确的价值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市场经济中,货币具有特殊的功能,是交换的主要手段,只要有货币就能获得所需要的一切。这极容易产生“拜金主义”,即使人拜倒在金钱的脚下,成为金钱价值观的奴隶。恩格斯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金钱确定人的价值:这个人值一万镑(he is worlh ten thousandpounds),就是说,他拥有这样一笔钱。谁有钱,谁就‘值得尊敬’。就属于‘上等人’(the betteir sort 0f people),就‘有势力’(influential),而且在他那个圈子里在各方面都是领头的”。不少人陷入罪恶的深渊,同受这种价值观的影响是分不歼的。正确的价值观足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一部分,我们必须加强自我学习和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真理的价值表现在真理的功能上

第一,真理具有指导实践的功能。真理的价值突出地表现为它具有指导实践的功能。这个功能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真理是一种正确的认识,在实践之前人们可以根据真理制定出正确的计划、方案,甚至制成实践模型,成为人们行动的依据,以保证实践活动取得成功。另一方面,真理渗透于实践活动的全过程,能随时校正实践活动中出现的偏差。真理指导实践的功能是真理最突出的价值,因为真理指导下的实践是最能获得成功的,这种成功能使人的需要得到满足。

第二,真理具有再认识的功能。虽然认识的源泉和动力在于实践,但每一个真理性的认识都为以后的认识提供了思想资料和理论的指导,为认识的发展和达到新的真理开辟了道路。所以,追求和把握真理是推动认识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

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向我们显示:无论是对自然界的正确认识还是对社会的正确认识,总是离不开前人探索真理所取得的成果。牛顿在回顾自己取得的成功时曾讲过,他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继续攀登的结果,就是说,没有前人在认识上的成就,牛顿不可能看得那样高远。

第三,真理具有教育和激励的功能。由于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因而具有客观性。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必须服从真理,真理对人们具有巨大折服力,真理的力量是不可抗拒的。人们常说:“真理在手,所向披靡”。正是这个原因,使得真理对人们具有无可比拟的教育作用。掌握真理就是离开了谬误,科学是真理的系统,通过学习和掌握科学,使人们通晓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减少盲目性,增加自觉性,从而获得更大的自由。

真理具有强大的激励功能。浦足人们追求真理的需要,能提高人的精神境界,给人以善和美的亭受。给人以力量和鼓舞,这是真理自身价值的重要体现。人类总是把追求真理看作是崇高而伟大的事业。所以,从古到今,世界各国都有无数为真理而献身的人,而这些人在任何时候都会受到人们的尊敬。

真理是有价值的、有用的,但不等于说有用的就是真理。我们要同主张“有用即真理”的实用主义划清界限。“有用即真理”的观点混淆了真理和价值的区别,抹杀了真理的客观性。如前所说。在现实社会中,有用与否,在不同人、不同阶级那里是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假冒伪劣对造假者是有用的,然而对于消费者则是无用而有害的。可见,如果说“有用即真理”,这样真理就失去了客观性,就会导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真理,这是非常荒唐的。

上一篇:贵州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二章(三)

下一篇:贵州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二章(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