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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办理及毕业论文评审的通知

    2017-02-28 15:38:00   来源:贵州自考网    点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近期将开展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含学分互认)课程办理和毕业论文评审相关材料的提交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办时间

      2017年3月2日、3日两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申办要求

      (一)免考课程(含学分互认)要求

      申办免考(含学分互认)课程的考生,必须拥有已注册成功的新准考证号,并应至少业已通过一门统考课程,且网上已有成绩可查。考生先查询“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可选择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或规定相应资格证书申请免考,并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于免考的原学专业层次课程必须全为必修课。

      2.“英语(二)”可用三个学期及以上必修“公共英语”课程平均成绩办理免考,“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可用“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办理免考。

      3.可用于办理免考的资格证书有“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六级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用于免考计算机类免考课程)。

      4.其他相关要求,请登录查看相关文件要求。

      (二)毕业论文评审要求

      申请办理毕业论文评审的考生,须以注册成功的准考证号申办毕业论文,须按各专业学院要求撰写完毕业论文,缴清所有学费,本专业所有统考课程成绩合格,且在网上可查。

      三、申办材料

      (一)免考课程(含学分互认)申办材料

      1.已经注册并至少通过一门统考课程的新准考证号。

      2.考生下载“附件2: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打印并填写完整。

      3.若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原所读专业所有学期的所有科目详细成绩证明(加盖原所读专业分院公章,复印件无效),或提供原层次毕业生登记表课程成绩(含所有科目)原件和复印件。

      4.若使用规定资格证书申办免考的考生,需提供该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办理免考的考生须交一年以上学费,且提供缴费发票复印件一份。

      (二)毕业论文评审申办材料

      1.所有助学考生提供新注册的准考证号,社会考生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

      2.所有学期学费缴清的缴费收据(社会考生不需提供此项)。

      3.按照要求撰写完成的纸质毕业论文。

      四、申办费用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各类考试招生收费分配办法》(黔招考院〔2015〕4号)文件的规定,由学校收取一定的经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申办免考课程(含学分互认)的考生,按每生每科收取15元的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定费,用于免考课程的审定、有关数据的录入等工作。

      (二)申办毕业论文评审的考生,按每生收取200元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审定费,用于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核、指导、组织答辩、成绩报送等工作。

      五、申办程序

      按相关要求将相关材料交凯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初审,然后到校计划财务处交费,最后将交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凯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确认。

      特此通知。

      附件咨询在线老师获取: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

      2.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3.自考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凯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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