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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事关期末考试!

    2022-01-26 07:44:24   来源:贵州自考网    点击:   
       

      《作业管理规范》共发布了 16 条措施,从坚持育人导向、发挥诊断功能、降低作业难度、精选作业内容、创新作业设计、规范作业批改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具体指向。

      特别是在降低作业难度、精选作业内容和创新作业设计、优化作业实施等方面,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业管理规范》强调,教师要严格准确把握作业的难度,确保不超课程标准要求和教学进度,通过难度合适的作业,既让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也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意志。要根据不同类型的作业,让学生多阅读、多合作、多探究,以解决问题为指向,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实践创新能力。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学习规律及 轻负担、高质量 的要求,依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设计合理的作业形式,增强学生的实践和体验。

      要尊重学生并赋予家长对学生作息调控的权利,如果学生身体和家庭有特殊情况,或当天作业影响到学生睡眠,学生或家长可以向老师申请后补或免做。

      《作业管理规范》同时还对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在作业管理纳入教研体系、组织专题培训、强化作业统筹、严格作业监管、注重家校共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和规范要求。

      《考试管理规范》从考试的功能与定位、命题与研究、组织与实施、结果与使用和监管与保障五个方面,出台了 12 条具体措施,要求严格规范学校考试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考试管理规范》明确,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严禁组织 幼升小 小升初 等考试。

      《考试管理规范》要求,学校组织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推进考试命题从知识评价转向素养评价。

      除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外,各地不得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进行区域性统测统考,不得针对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际的考试。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得把日常作业作为考试的补充形式。

      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举行面向学生的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尤其是在考试结果与使用、监管与保障方面,《考试管理规范》提出了6 个 不 和 2 个 加强的严格规定。即:考试结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不得把考试作为评价学生的方式,不得把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生的依据。

      加强考试监管与督查,对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等错误做法,要追查问责。加强考试条件与保障,地方和学校要把考试研究、考试培训、考试实施所需的条件建设作为内涵发展投入的重要内容,在经费、人员等方面切实为提升考试管理质量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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