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自考热线:   0851-85985067

距10月自考考试时间已经开始

距10月自考报名时间已经开始

考生服务:

  • 报名报考|
  • 考试安排|
  • 所在位置:贵州自考网 > 教育资讯 > 正文

    2015年黑龙江自考法律基础科段专科专业

    2014-12-10 14:41:00   来源:贵州自考网    点击:   
       

      主考院校:黑龙江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顶替办法见注1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专) 0010
    4 05677 法理学 7 法学基础理论或法理学(一)0211
    5 05679 宪法学 4 宪法学 (一)0212
    6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中国法制史 普通逻辑0024 公证律师制度0259 (三门课程中有一门合格即可替代)
    7 00245 刑法学 7 刑法
    8 00242 民法学 7 民法
    9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形事诉讼法
    10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民事诉讼法
    11 00261 行政法学 5 行政法学 婚姻法0855 (二门课程中有一门合格即可替代)
    12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经济法概论
    13 00247 国际法 6 国际法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黑龙江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上一篇:2015年黑龙江自考行政管理专科专业
    下一篇:2015年黑龙江自考经济法学独立本科段专业

  • 贵州自考网便捷服务
  • 贵州自考考生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资深老师进行交流、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