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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贵州大学成人自考本科毕业6月份学士学位申请

    2020-06-13 10:32:46   来源:贵州自考网    点击:   
       
      贵州大学2020上半年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即将开始,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及时申请办理。

      需要申报成人学士学位授予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成人(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2、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学位课程考试并合格,且获得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年(2018年、2019年获得的合格证)。

      3、本次申请授予学位为

      (1)成人本科毕业生:2020年1月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2)自考本科毕业生:2019年6月、2019年12月毕业且获得毕业证书。

      3、网上申报审核时间:2020年6月9日-6月14日

      4、网上申报方式:http://gzstu.nat100.top/xw

      5、详情请咨询:0851-88154336

      各办学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根据《贵州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黔学位办(2018)37号)、《贵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贵大学位(2019)8号),现将我校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2020年6月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由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下设的

      办公室按照学位评定有关要求和条件,严格评定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凡获得毕业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主义理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成人(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其历年课程学习、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教学环节)成绩

      优良,并表明确已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相应能力。

      3、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学位课程考试并合格,且获得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年(2018年、2019年获得的合格证)。

      4、本次申请授予学位为

      (1)成人本科毕业生:2020年1月毕业;

      (2)自考本科毕业生:2019年6月毕业、2019年12月毕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授予学士学位由于违纪、考试作弊以及其它原因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四、学士学位工作评定程序

      1、授予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坚持与授予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相同的标准,达到授予学位规定的水平2、申报材料目录

      (1)本人基本信息确认及申请;

      (2)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3)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扫描件或照片;

      (4)成教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自考毕业生提交《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或照片;

      (5)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必须将合格证书原件快递寄送到贵州大学西校区继续教

      育学院5楼515办公室(收件人:黎老师0851-88154336);

      (6)上传与毕业证书上相同照片的电子版;

      (7)纸质版照片由学院统一进行打印。

      3、网上申报审核时间:2020年6月9日-6月14日;网上申报网址 : http: //gzstu. nat100. top/xw

      5、咨询电话:0851-88154336

      6、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

      (1)申报材料由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和复审后按学科专业汇总,提出拟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报送学院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名单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2)各办学单位务必通知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超过时间或材料不齐一律不予受理。

      五、纪律要求

      授予学士学位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如发现学位申请者或有关单位在申请或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假公济私,一经查实,校学位委员会将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撤销其授予的学士学位,对有关人员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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